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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范围

2021-04-27

一、负责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、国家安全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。

二、负责做好动态信息工作,及时掌握敌情动向,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对高校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,协助国家安全机构、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。

三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,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,防止火灾、盗窃、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
四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政治、刑事、治安案件,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治安灾害事故。

五、负责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、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全校消防工作和消防设施的管理,做好师生员工防火教育,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,及时排除火险隐患,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安全。

七、认真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加强对校内各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。

八、强化校园治安管理,维护教学区、生活区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。

九、负责管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工作,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。

十、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及外宾、首长的安全保卫。

十一、自觉接受地方公安、国家安全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的工作指导。

十二、负责校园技防建设工作,做好校园视频监控平台规划、建设、维护等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师生户籍登记、入册、迁入、迁出等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做好保安队伍监督、管理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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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电话: 内蒙古民族大学派出所:0475-8314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