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治安消防科科员在科长的领导下,组织实施以下工作。
一、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,对自己所管辖的校区做好重点部位的治安检查,积极预防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。
二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,掌握本校区的实际情况,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。
三、熟悉所管辖校区的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和各种消防设备、灭火器材数量、位置及配备情况,发现隐患及时上报,以使相关单位进行整改。
四、对所管辖校区的消防器材,消防设施、消防安全指示、应急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。
五、对自己负责的校区每周不低于两次消防安全检查,将学生食堂、学生宿舍、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列为重点检查部位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六、对消防管网、室内外消防栓、水泵结合器、消防水池、水泵、阀门定期检查,防止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的发生。
七、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、消防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。
八、严格执行员工的请销假制度,保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。
九、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