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微信
  
 


安全管理处校卫队副队长岗位职责

2021-04-26

一、协助队长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。

二、负责对门卫、值班、巡逻、保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,落实岗位责任制。

三、具体负责全校各类车辆的普查、巡查、登记、管理,为出入校门的车辆办理审核、审批、办理通行证手续。

四、严抓各值班室管理,保持制度上墙,物品齐全,摆放规范、有序,工作环境卫生整洁。

五、每天不少于2次检查三个校园门卫和巡逻人员的上岗值勤情况,每周不少于2次在凌晨2—5时检查门卫和巡逻队的工作情况,每周召开1次校卫队员、保安队员会议,对上岗情况进行讲评,杜绝脱岗、夜岗睡觉现象。

六、协助校园值班值守工作,做到协助接、处警准确、迅速,值班记录清楚无误。

七、健全校卫队档案管理,有关校卫队的文字材料条目清晰,管理规范。

八、科学合理安排校卫队员的巡逻、值班工作,做到人岗合理、有序,实行月安排表制度。

九、按照安全管理处的工作要求,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十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Copyright @ 版权所有 内蒙古民族大学安全管理处  电话:0475-8313110  

报警电话: 内蒙古民族大学派出所:0475-8314110